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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私合营医院” 别简单拼凑资源

     日前,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在官网上公布两条批复,其中一条批复通过了衢州一家医院引入民间资本,以公私合营的形式参与公立医院建设的申请。


  医疗服务是否应当引入市场机制,答案不言而喻。无论是增进医疗服务的整体供给,形成更充分的竞争,还是为患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项,满足多层次的医疗需求,医疗服务向民间资本开放,都大有必要。而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的模式,自然也不必设置过多的限制,不妨更多尊重市场的逻辑与力量。


  公私合营这一模式,只要确保股权清晰,契约明确,固然不失普适性。但医疗服务终究与普通的商品存在差异,医疗服务领域的公私合营,公私双方的角色、责任与权益,究竟如何划分,是否有足够清晰的定义,显然仍是不可或缺的前提。


  事实上,正如公私合营的企业,其实并非双方资源的简单拼凑,而是成立独立的经营实体,有着独立的经营权,相关的人事与决策机制,则通过股权的方式来保证合营双方的权益。那么,公私合营医院是否能有如此清晰的界定和划分,显然也就亟待厘清。否则的话,名义上是公私合营医院,实际操作过程却缺乏清晰的界定,仅仅是名义上的资源互补、一拍即合,其实仍然难免滋生乱象。这方面,教育领域公私合营下的公办民校现象,正是前车之鉴。


  具体而言,当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与盈利性的民营资本合营,究竟盈利还是非营利呢?假如允许盈利,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在其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,所获权益该如何归属,也都需有明确的说法。不仅如此,既然民间资本与公立医院合营,更多看中的是技术和品牌,公私合营医院恐怕少不了会与公立医院共享人才与资源,这一合营模式会否对价廉物美的公立医疗服务形成挤出效应,会否导致看病更难更贵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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